海洋学院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唐山师范学院海洋学院办公室在唐山师范学院海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1. 认真学习、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守机密,组织交办的政治、业务学习工作,做好服务育人工作。
2. 协助学院领导进行全面管理,负责学院日常事务,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协调学院各部门工作关系。注意了解教工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向学院领导提供与决策相关的情况及可供选择的决定方案,做好教工工作。
4. 负责学院综合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印章、钥匙、介绍信、重要文件、机密档案的保管和使用。负责编制学院大事记及上报。
5. 负责学院日常接待工作。负责学院对外相关联系、协调。接待处理有关外调、来信来访。协办相关手续。
6. 负责学院例会记录工作。办公室主任列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会议记录的记录、整理和保存。
7. 负责每日浏览院内相关部门网页,及时了解最新信息。负责安排各种文件、信息的传送,负责会议的安排与落实,安排领导值班计划。
8. 负责落实学校各类相关统计报表的填写和上报。
9. 负责考勤。负责学院考勤的登记、管理、存档。包括每周例会和每日行政人员考勤和教学人员上课考勤。
10. 负责学院图书资料工作。草拟每学期购买图书、报刊、杂志计划,协助订购教学、教育有关书籍工作。
11. 负责学院相关绩效的统计、计算与发放工作。
12. 负责学院相关资产的购买、管理、使用、保管。负责教学技术服务与后勤保障的协调工作。
13. 负责工会布置的工作,协助办理教工活动和福利。
14. 负责学院财务的核对、报销与发放工作。
15. 负责学院的宣传与网络建设工作。
16. 负责做好学院及院安全保卫工作。
17. 负责落实学院环境卫生工作,加强水电管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18. 协助学院领导督办相关人员完成相应的教学教务、学生和党务等工作。协助学院的招生就业工作。
19. 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 按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全天坐班。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