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教学工作办公室在海洋学院教学副院长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其职责是:
1. 工作人员要在明确分工基础上,密切协调,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守机密,做好服务育人工作,及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保证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2. 负责日常教学教务管理和教学检查,协调配合各教研室积极完成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任务中布置的相关工作。要积极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向上反馈。
3. 负责海洋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教学档案的建设、维护、保管和支取使用。负责教学文件的收集、登记、整理、存档工作。如教学日历、教学日志、学生作业、辅导答疑记录、座谈记录、教研室记录、试卷、考试文件、学生成绩、学生异动文件、论文文件、见习、实习文件等。
4. 接听教学教务电话并记录和及时传达。要及时领取传递各种教学文件和相关材料。负责有关教学工作文件的填写和报送。
5. 负责课程录入与通知发布,通知调课、代课工作及其它教学运行调整信息,及时做好记录。
6. 负责检查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负责教学常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7. 参加对学生考勤工作,负责学生相关学籍档案管理。
8. 负责考试相关工作,做好考务工作。负责考试安排,编制考试日程表、教师监考表,试卷收集打印、各种考试统计表填写、试卷分类整理保管、分发收存。负责考场纪律的布置、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巡视考场。
9. 负责学生各种成绩的收集、整理、登录、统计、打印、上交、存档、发布及查阅工作。
10. 负责教学评价信息的管理与统计,做好教师业务档案、教务统计等各项目常教务工作。协助教师做好职称评定等相关工作。
11. 负责教材、教学用书、教学资料征订的登录、收集、整理、审核、报送、存档、统计以及领取保存、分发、调换等工作。
12. 负责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及考务费等教学教务经费的领取、发放和登记。
13. 负责课程论文、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的督导、统计、上报等相关工作。
14. 负责所在办公室的安全和卫生工作。
15. 负责本部门财产和设备的管理工作。
16. 协助督办相关人员完成相应的教学教务、学生和党务等工作。
17. 协助学院的招生就业工作。
18. 协助组织安排学术交流活动及各种教学活动。
19. 协助实验实训及实践教学的管理工作。
20. 协助相关采购工作。
21. 协助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展学生教学技能、课外活动、学生思想德育教育、就业指导等工作。
22. 遵守工作纪律,及时完成学院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海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